
随着数字化进程加速,软件系统已深度融入政务、金融、能源、医疗等关键领域,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在此背景下,软件安全测试不再仅是技术团队的内部质量活动,而是具有明确法律义务和政策要求的强制性工作。那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有哪些条款直接或间接规定了软件必须开展安全测试?本文将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四个层面,系统梳理软件安全测试的政策法律依据。
这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多项条款直接要求开展安全测试:
第二十一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并“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
第二十二条:要求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并“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第三十四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义务):明确要求“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
这意味着,无论是普通信息系统还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测试(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代码审计等)已成为法定义务。
聚焦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条: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软件作为数据处理的核心载体,其安全缺陷直接影响数据安全,因此安全测试是履行数据安全义务的关键手段。
第五十五条: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或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等高风险场景,应“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第五十六条:评估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泄露、篡改、丢失的风险”及“所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
安全测试(如渗透测试、安全配置审计)是验证保护措施有效性的重要方式。
第十八条:运营者应“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要求“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明确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测试纳入合规路径。
等保制度要求二级及以上系统必须通过等级测评,而测评内容包含大量安全测试要求:
漏洞扫描(主机、Web、数据库);
渗透测试(验证高危漏洞可利用性);
安全功能验证(如访问控制、审计日志);
代码安全审查(三级以上系统建议开展)。
等保测评报告是系统上线、验收和监管检查的必备材料。
金融行业:《金融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开展渗透测试和源代码安全审计。
电信行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规定基础电信企业每年须进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渗透测试。
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强调对工控软件进行安全测试和漏洞管理。
虽然标准本身不具强制力,但常被法规引用而具备事实约束力: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明确要求“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对系统进行安全测试”。
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详细规定了安全测试的技术方法和判定准则。
GB/T 30283-2013《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测试规范》:专门规范安全测试流程、内容和报告格式。
未依法开展安全测试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行政处罚:网信、公安、行业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六条);
暂停业务:拒不改正的,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
刑事责任:若因未履行安全义务导致重大数据泄露或系统瘫痪,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软件安全测试已从“最佳实践”转变为法定合规要求。无论是普通企业还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都必须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等保、行业监管和国家标准,定期、规范地开展安全测试。这不仅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举措,更是构建可信数字生态、保障用户权益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所在。在法治日益完善的今天,安全测试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规范做”的必答题。
标签:安全测试报告、软件安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