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测试报告
软件测试报告是软件质/量保证的关键证明材料,是软件项目申报(例如首版次软件、工业软件等)、验收的重要材料之一,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评估、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企业享受国家及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及财政补贴等的重要支撑证明材料。
软件测试报告是如何应用于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如《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及研制补助”专题申报,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及研制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2022年)》。
2.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二维码标识)、2021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统计年报报表。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1权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5.应用证明(须用户单位盖章),发明专利证书,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成果鉴定情况,相关学术成果。(选择性提供,不少于一项)。
6.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企业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该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均需加盖主管税务局业务专用章);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各年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需企业逐页盖章);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项目的各年《“研发支出”辅助账》账页复印件。(以上研发项目对应的会计凭证由企业留存备查,作为专家评审中的财务实地核查内容)
7.申报产品相关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复印件。
8.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提供用户(指国家部委、央企集团、世界500强等)对该产品的使用证明。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
9.嵌入式软件需提供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复印件,相关发票需明确体现该嵌入式软件产品的价值。
10.其他佐证材料(如品牌证明文件、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1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其中,“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即可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软件检测报告(软件测试报告)。
具有CMA\CNAS资质的,所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是符合各省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办法的要求。符合各省市创新产品、退税优惠、软件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精特小巨人、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产品认定等申报指南或者办法的要求。
标签:软件检测报告、软件测评认定